东盟江苏商会联盟

《东盟江苏商会联盟章程》 

第一章 总则 

第一条 本章程由本联盟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制订。 

第二条 本联盟名称:东盟江苏商会联盟,英文名称:ASEAN  Jiangsu Chambers of Commerce Alliance,简称 AJCCA。 

第三条 本联盟宗旨:以“凝聚力量、聚焦服务、着眼东盟、 辐射全球”为宗旨,致力于促进互联互通,搭建跨境信息共享平 台,提供政策解读、市场动态及投资机遇,推动多边产业升级和 国际竞争力。 

第四条 本联盟性质:非营利性、开放性、自愿性。 

第五条 本联盟职能:经济服务与企业发展支持、国际合作与 多边交流。 

第六条 本联盟功能: 信息发布、企业对接、政企沟通、政策 咨询、商务支持、人才培育、品牌建设。 


第二章 成 员 

第七条 本联盟的成员: 

(一)由在东盟国家依法注册并从事服务江苏(籍)企业的 商会; 

(二)经本会特邀的组织。 

第八条 成员的权利: 

(一)有发言权、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 

(二)有向本联盟提出建议、批评与反映意见权;

(三)有享受联盟内辅助及福利事业权。 

第九条 成员的义务: 

(一)遵守会章; 

(二)执行决议; 

(三)报告工作; 

(四)筹措经费。 


第三章 组织 

第十条 联盟大会:围绕经济、人文、社会、青年发展等议题 开展活动,由联盟成员商会申请举办。联盟成员商会按各自驻在 国法律法规和章程招收的会员,均可成为联盟大会会员。 

第十一条 理事会:联盟理事会是联盟决策机构,由联盟成员 商会各派 1 名代表(一般为各成员商会会长)以及联盟秘书长组 成。联盟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 1-2 次。 

第十二条 主席:联盟主席是联盟大会和理事会的召集人,由 联盟成员商会会长轮流担任,优先参考东盟轮值国的顺序,也可 以通过自荐理事会通过产生。联盟轮值主席任期满后拥有联盟终 身“荣誉主席”头衔。 

联盟主席可以提名 1 名特邀理事,协助主席开展工作。特邀 理事一般在各成员商会副会长中提名,且为中国国有企业驻该国 分支机构负责人。特邀理事任期 1 年! 

第十三条 秘书处:是联盟执行机构,负责处理联盟日常事 务,秘书处设秘书长 1 名每届任期为 5 年,由理事会选举产生。 联盟大会、理事会和重大活动举办地的联盟成员商会设执行秘书处,与秘书处协同处理相关事务,执行秘书处设执行秘书长 1 名。 

第十四条 专委会:按需围绕金融、法律、财税、投资、教育、 科技等领域设立。 


第四章 经费 

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: 

(一)由当期轮值主席国商会负责联盟日常经费; 

(二)大型活动采取机构赞助; 

(三)捐赠与其他合法收入。 


第五章 附则 

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联盟理事会。